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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行k1体育政处罚案件公示

类别: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26 06:47:40   浏览:

  2023年8月8日,我大队监督员对澄城县六路大粮仓自助火锅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营业区东南侧两处、西侧一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第4.0.17 条规定,责令该单位于 2023年8月11日之前改正。2023年8月11 日,我大队复查发现该单位营业区东南侧一处违法行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和《陕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编号XF-17 违法行为较轻之规定,对该单位作出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区东南侧不符合规定的电器线路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2023年8月16日,我大队根据民生问题快速响应平台 12345热线移交的投诉举报单,对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城关镇北关斜路以南的盛世名郡小区(澄城县金佳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诉举报核查,核查发现高层民用建筑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举报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属实。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澄城县金佳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根据《高层民 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澄城县金佳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捌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k1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