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k1体育哈市住房维修资金使用“再提速”

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07-23 14:43:41   浏览:

  k1体育为切实维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维修资金使用效能,哈市住建局于日前发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和审批要件方面进行了再造和简化。同时,该局还通过数字化升级报件、查询、缴费等功能,全面助力维修资金使用“再提速”。

  道里区欧洲新城小区2003年开始入户,共有5000余户业主,140部电梯。

  据负责小区物业的新东方物业矫经理介绍,尽管该公司聘请专业维保公司对小区电梯进行正常维保,但由于小区进户已达20年,部分电梯的曳引轮、钢丝绳等主要部件出现磨损,只有通过大修更换才能解决,而这部分费用不在业主交纳的电梯费当中,只能通过启动维修资金进行修理。在对电梯年检中,特检院对3部电梯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对电梯部件进行大修以保证业主乘梯安全。

  矫经理告诉记者,为尽快修复电梯,经向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和道里区物业办咨询后,决定通过应急使用维修资金途径进行维修,在市区住建部门、业委会、街道社区的全力推动下,快速启动维修资金并对3部问题电梯进行了大修,确保了业主乘梯安全。

  据哈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介绍,根据《通知》,紧急情况包括: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损坏情况,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整改通知,或专业机构出具检验、检测、评估整改报告的;物业共用部位屋顶、外墙出现严重渗漏的;建筑立面瓷砖等外墙装饰层发生脱落或存在脱落危险的;共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其他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况。

  同时,发生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损坏情况,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整改通知,或专业机构出具检验、检测、评估整改报告的,未按规定实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代修费用以及物业服务人在紧急情况下垫付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从相关业主账户中列支。

  据介绍,根据《通知》,鼓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可以预见的,以延长物业使用寿命为主要目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周期性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墙面整体修补清理粉刷、道路维修等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受益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可采取一次性表决方式,授权申请使用人分批使用维修资金。

  采取一次性表决方式的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授权申请使用人分批使用维修资金的,需报区住建部门审核、备案。

  同时,一次性表决使用维修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且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不得超过本物业管理区域维修资金交存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往,一般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备案所需材料包括7项内容,即: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备案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意见表;公示材料证明;工程造价材料;工程监理材料;其他相关材料。根据新实施的《通知》,将工程造价材料和工程监理材料予以剔除,使审批要件缩减至5项。

  对此,哈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主任宣研介绍,除了缩减审批相关材料外,该中心正抓紧研发维修资报件、审批以及查询和缴费系统,就是通过让数据多“跑腿”,让市民们“少跑腿”。待该系统推出后,不但可以提高审批时效,还可以让市民足不出户,通过手机即可实现个人住房维修资金账户的查询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