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德化:邻居装修“削薄”共k1体育用墙法院判决恢复原状

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08-18 08:30:40   浏览:

  2022年1月间,蔡某经物业公司许可后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时,蔡某对其房屋的共用墙体进行向内开凿,消减墙体厚度,用于制作鞋柜、壁橱。经现场勘验,鞋柜、壁橱深(宽)度为39㎝,墙体外部宽度为25㎝,其向内开凿约14㎝。苏某发现后向蔡某提出异议,为此双方发生争执。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在装修房屋时,没有征得相邻方苏某同意,开凿共用墙体,消减墙体厚度,其行为已经损害到苏某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民事行为中的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因此法院判决蔡某应将双方之间的共用墙体按原设计恢复原状。蔡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所谓相邻关系,是指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占有人(包括经营人、使用人等),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而产生的,即相邻关系是相邻权的请求权基础。相邻权是保障所有权和与之相联系的财产权的正常行使的客观需要,各相邻人要相互为对方正常行使权利提供方便,而不能妨碍对方正常行使权利。

  相邻权作为一种物权,具有其特殊性,它是只能发生于相邻各方之间的一种相对权。相邻各方均享有相邻权,一方相邻权的行使会对他人造成妨害,但这种妨害不应超出一定的限度,否则就侵犯了他方的相邻权。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的所有人和使用人行使权利,应给予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以行使权利的必要的便利,同时各方应有义务容忍来自于对方的轻微的损害。

  但是,一方在行使其不动产权利时,不仅不给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反而基于不当行使其权利,并给对方造成损害,在性质上已不再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而是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应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本案中,蔡某装修房屋、安装鞋柜本是行使自己权利的行为,但其未经苏某同意就凿开共用分户墙嵌入鞋柜,从行为后果看,其行为危及了苏某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因此,蔡某的行为超出了苏某容忍义务的合理限度,苏某有权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k1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