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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凌k1体育晨遭强拆反映意见拘十天!73岁大妈:寻衅滋事尽找底层人

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09-24 16:40:59   浏览:

  k1体育底层人最容易犯寻衅滋事!一生安分守己的大妈,73岁了却因寻衅滋事背了个被拘留的名声,她打心眼里不服气:“好好的房子无缘无故遭不明人员强拆,说是有关部门误拆,给出的补偿价低得离谱,向上反映情况就被公安判了个寻衅滋事,拘留十天。一想起这件事,晚上就睡不着觉,我要恢复自己的名誉。”

  熊大妈是洛阳市老城区人,今年73岁。她说,父母去世之后,她家姐弟3人便继承了祖屋。

  2003年,姐弟按照政府的政策要求,在原来住房的基础上对临街的房屋进行扩建,扩建后的房屋共三层,一层是商铺。经过验收,总面积为479.4平方米。

  2013年,政府对老城区进行保护性改造,拟征收包括熊大妈姐弟在内的数百户居民的房屋。但征收条件没有谈拢, 253户居民一起起诉老城区政府,法院判决:区政府“征收决定违法”。

  2015年6月的一天凌晨,熊大妈家的房屋遭到不明人员强拆。政府相关部门承认,她家房屋系被“误拆”了。

  2019年,洛阳市中院确认,有关部门拆除熊大妈房屋的行为违法。有关部门按照2013年、14的赔偿标准以及2003年改造前的房屋面积,决定赔偿熊大姐姐弟共158万余元,姐弟三人认为补偿价格太低没有答应。

  姐弟起诉老城区政府,要求赔偿各项损失总共1600万余元。市中院一审判决区政府赔偿姐弟购房补助、装饰装修、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费等共计223万余元。

  熊大妈及老城区政府均提起上诉。2021年,省高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同年10月,洛阳市中院判决:区政府赔偿熊家姐弟房屋损失305万余元,财产损失6万元,装修损失7.8万余元,共计319万余元;另外还须赔偿他们过渡费等。

  熊大妈认为,重审判决319万元的赔偿数额根本不可能在同一地段买回同等面积的房子,不能接受这个结果,提出上诉。

  在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熊大妈听取了律师的建议:先领取生效判决的赔偿后,继续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今年初,熊大妈姐弟领取了319万余元赔偿款,接着又几次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5月24日,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出手了,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理由,对熊大妈进行了传唤。并以涉嫌“寻衅滋事”,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熊某某在省高院终审判决生效且已执行的情况下,仍然多次到国家信访局等部门进行越级信访,妄图以访施压,达到解决其不合理诉求的目的。因熊某某已满70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

  熊大妈表示,在反映问题时,她一直依法理性维权,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情,更没有违法犯罪,怎么就涉嫌“寻衅滋事”了?

  区政府认为:办案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受案、调查、询问、告知等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依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9月22日,熊大妈向媒体表示,她对复议结果表示遗憾。“经过慎重思考,我已聘请律师写好诉状,将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半夜一点误拆,强拆就不犯法吗?依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滥用“寻衅滋事”不可取。法治社会,支持老人依、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