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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体育@斜塘人房屋拆改“许可证”装修必看!

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09-30 04:47:49   浏览:

  对房屋安全使用责任做了规定:(第十五条)不需要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结构改造,禁止拆改房屋的基础、墙、柱、主梁及屋架等主要承重构件,或者超过房屋原设计承载力增加荷载。

  ➥同时规定了房屋改造需要行政许可:(第十六条)不需要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结构改造,涉及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中抗震、防火措施以外的非承重墙体的,房屋所有权人、管理单位或者房屋使用人应当在施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作为房屋安全责任主体,应主动办理房屋装修备案登记,有拆改结构的须在施工前申报办理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

  (一)禁止行为。禁止拆改房屋的基础、墙、柱、主梁及屋架等主要承重构件,或者超过房屋原设计承载力增加荷载。

  (二)许可行为。涉及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扩大洞口,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中抗震、防火措施以外的非承重墙体,申请办理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

  (三)一般行为。住宅房屋装修过程中不涉及以上行政许可内容的房屋结构改造的,申请人向物业(或居委会)登记报备,符合房屋装修其他有关规定后,即可以装修。

  申请人应将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决定报送至物业服务企业,并应当在现场公示许可书及附图。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能提供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决定的不得施工。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申请人)携带以下四份材料至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办理《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意见书》。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 行 政 许 可 办 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申请人)

  ● 斜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