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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k1体育拖再拖!60天工期变“遥遥无期”业主怀疑装修被坑了

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10-21 07:01:00   浏览:

  k1体育今年5月,曹女士找了江西迈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按照双方签定的《南昌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修费用为113800元,开工日期为2023年5月7日,工程期限为60天,竣工日期为2023年7月7日。如今,都到10月份了,装修还没完工。地没凿平,地板没铺,墙面没刷。对此,曹女士气愤又无奈。

  南昌市民 曹女士:我的房子属于局部改造,局部改造就是铺木地板,还有厨房改造 现在就是半拉子工程

  曹女士告诉记者,按照合同约定,装修款分三笔来支付,分别是开工前预付55%,水电工程完工费付40%,以及工程竣工付尾款5%。目前,她已经支付了95%即108200元。曹女士吐槽,装修的钱自己付了,现在来装修的人她都看不到,装修公司几乎天天在忽悠自己。

  曹女士说,前阵子,也就是今年的9月6日,江西迈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跟自己达成了合同期限变更协议,双方约定必须在9月22日装修完工,如果没有完工,按100元一天计算,江西迈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赔付相应钱款给曹女士。可直到现在,房子装修完工还是遥遥无期。随后,曹女士当场拨通了江西迈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吴先生的电话,希望和对方面谈,但对方表示自己来不了。

  江西迈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 吴先生:我现在在九龙湖这边,到你那边也要四五点。

  接着,记者来到了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国贸广场A区2305室的江西迈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现这里大门紧闭。随后,记者根据曹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拨打了负责人吴先生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

  见此情况,曹女士也把自己的遭遇反映给了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坊分局。

  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坊分局工作人员 张美龙:约了他尽快来当面协商解决

  装修房子,原本约定的完工日期从7月改到了9月,但至今还没有完工,工期一拖再拖,仿佛遥遥无期。那么曹女士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我们来听听律师的说法。

  律师池鹏认为,在本案例中,装修公司并没有按照装修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完成装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之前曹女士和江西迈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公司约定的违约条款和计算方式在原则上是有效的,曹女士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律师 池鹏:如果说是这个装饰装修合同,对方完全没有履行的话,构成了根本违约的情况下,我们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果装修公司已经履行完大部分的装修义务,但仍有小部分义务没有履行,那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相应损失。

  此前曹女士和江西迈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过一份《南昌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在9月6日,双方又达成合同期限变更,约定在9月22日之前装修完工。律师池鹏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律师 池鹏:当事人如果协商一致,变更原合同内容条款的话,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话,应该按照变更后的条款履行。鉴于本合同约定的是9月22日之前履行,那么双方就应根据合同条款于9月22日之前完成合同的全部义务。也就是说,现在合同变更时间为9月22日之前完成装修,装修公司应该遵守更改日期规定完成装修。

  此外,律师提醒,合同变更后,双方的约定是按照100元一天来计算相应赔偿,按照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目前,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是,在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坊分局工作人员的介入协调下,曹女士和江西迈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见面协商,对方表示装修将在10月22日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