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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体育房屋装修遭“烂尾” 下陆法院判决:合同解除 返还部分装修款

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10-31 18:39:53   浏览:

  k1体育不仅房产有“烂尾”工程,家装也有“烂尾”工程,这不,已年逾六旬的向女士倾其所有购买了一套50余平方米的小户型房屋后,找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并预交装修费4万元,却遭遇家装“烂尾”工程,其多次找装修公司和承包人维权未果,遂将装修公司和承包人告上法院。近日,下陆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并判令装修公司和承包人返还部分装修款。判决作出后,从无穷无尽的装修烦恼中解脱出来的向女士将一面红彤彤的锦旗送到法院,以表达她万分感激之情!

  2021年,向女士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53.14平方米的房子,2022年4月,其与某装修公司和承包人孙某签订《装修合同》,由装修公司包工、包材料,合同工程预造价为5万元,约定工程期限80天,工程竣工日期为2022年7月20日。其间,向女士陆续向该工程承包人先后支付共计4万元装修款,但是,装修总是做做停停,夏天时说天热了,天凉再做,可是天凉了,向女士再打电话催促时,孙某电话也不接了。之后,向女士进入了一个装修群,在群里讲述了自己装修的遭遇,希望装修承包人孙某如果不能做就进行工程结算。毕竟拖了这么久,她没有时间等了。2022年11月7日,向女士再次联系孙某要求其继续装修施工或者进行工程结算,返还部分预交款。孙某表示同意,让她更换他人继续装修施工,但之后再无音讯,也不进行结算。于是,向女士起诉至法院。法庭传唤两被告无正当理由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官电话联系孙某,其认可案涉工程尚未装修完毕,装修公司实际系其与他人合伙,其愿意退还10000元装修款给向某。因原、被告就退款金额未达成一致,原告申请对案涉装修工程的相关款项进行鉴定。法官多次电话通知原、被告共同选择鉴定机构,但孙某未接电话,原告只得自行鉴定。该装修部分经工程造价公司评估,按实际现场的工程量,计算出此工程费用实际为12172.54元,向某支付评估费3000元。近日,下陆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被告某装修公司、孙某共同向原告向某返还装修款27827.46元,并支付违约金(以27827.4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30%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及评估费3000元。

  法官提醒: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双方对装修价值一般存在争议,且难以调和,需要进入评估程序,耗时较长。所以无论装修过程如何繁琐,一定要签订正式的装修合同并保留相应的凭证,同时,要尽量选择正规、有资质的装修机构。在任何消费过程中,都不能贪图便宜,被低价诱惑冲昏头脑。我们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对装修公司的资质等加强了解,提高警惕意识,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