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为缴存职工圆k1体育住房梦

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11-08 20:19:04   浏览:

  “我大舅这个月退休,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有50多万元余额,什么时候可以提取?”“装修房子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住房公积金贷款缩期有次数限制吗?”10月31日上午,在恩施州12345热线中心,群众来电此起彼伏。

  本场“局长接听日”活动聚焦住房公积金专题,共接听群众来电18个,咨询内容主要围绕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和网办流程等方面。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宏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解答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办理流程,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并回访群众诉求办理情况。

  “我大舅这个月退休,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有50多万元余额,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一居民咨询。

  朱宏说,职工退休,所在单位办理退休封存业务后即可提取,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我是一名外地人,在恩施某单位就职后又离职了,现在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要怎么办理?”一男子来电咨询。

  “职工离职后,若所在单位已办理离职封存满6个月,且未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若外地群众不便前往恩施办理,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进行线上提取。”朱宏为这名男子支招。

  “我想修建房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吗?”对于这名居民的咨询,朱宏耐心回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属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之一,若在国有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必须提供1年以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建造自住住房费用。”

  “我自己本来有一套房子,但因其他原因需要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租房吗?”一女士咨询。朱宏表示,这种情况不可以提取,根据相关规定,无自有产权房屋租赁住房自住的,才属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我的房子被火烧了,现在想重新装修,想问一下装修房子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针对这位居民的问题,朱宏解释,装修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国务院出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的范围,装修不在该范围内,所以不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

  还有一位居民来电,称其名下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于2019年还清了住k1体育房公积金贷款,2020年又购买了一套,也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再买房,还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朱宏表示,若这位居民再购置房产,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相关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按照“认贷不认房”的原则,凡在州内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装修贷款、代际互助贷款等所有贷款)的借款人(含配偶),认定为一套房,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三套房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本场“局长接听日”活动中,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流程、缴存比例及“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业务范围、“手机公积金”App操作流程等领域也十分关心,纷纷致电咨询。

  一名企业负责人咨询单位登记开户流程及缴存比例。朱宏详细解答,单位登记开户、个人账户设立、基数调整、单位缴存信息变更等业务均已实现全程网办,单位经办人员登录恩施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即可办理。目前,我州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至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我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较长,近年来账户上余额逐渐增多,已经办理了两次贷款缩期,请问还能办理贷款缩期吗?有没有次数限制?能不能直接在手机上操作?”朱宏说,贷款缩期是指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款的贷款,在非还款日可申请贷款缩期,即增加月还款额度,要求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且申请时无逾期,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变。贷款缩期业务办理次数不限,申请缩短的期数不得低于已还期数,借款人可根据自身还款能力办理此项业务。就“能不能直接在手机上操作”这一问题,朱宏介绍,借款人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注册登录后,在“贷款类业务”板块的“期限变更”中办理贷款缩期业务。

  朱宏介绍,在服务缴存职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

  8月12日,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巴东办事处野三关服务站正式挂牌,标志着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最后一公里”的触角再延伸、外沿再拓展。

  8月30日,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证明事项“亮码可办”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的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跨省通办”“亮码可办”。

  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今年1月至9月,我州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06亿元,为全州2872户家庭圆了住房梦。下一步,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加强政策研究和储备,制订出台保障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的一揽子措施,促进全州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针对群众关心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及疑惑,本报记者专访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宏,就相关政策作出权威解答。

  前期,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调研过“商转公贷款”业务,该业务的开展主要存在以下困难:一是“商转公贷款”办理门槛高,需要开发企业办妥分户的不动产权证书,借款人的商贷还款记录必须良好,无逾期记录,同时借款人必须自筹资金结清商贷余额;二是办理程序复杂,商业银行必须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商业银行按揭,同时配合注销银行按揭的抵押登记,评估公司必须重新评估房屋的价值。因此,“商转公贷款”业务实际办理成功的非常少。

  同时,鉴于我州公积金个贷率已超85%的警戒线,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张,暂时无法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

  为缓解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商贷的还款压力,我州出台了“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在银行办理了商业按揭贷款的职工,可凭借《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最近一年的还款明细,按照不超过前12个月还款总额的标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A:暂不支持。组合贷暂时只支持购买在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均已准入的合作楼盘,只能办理期房按揭贷款。

  A:首次申请提取的,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银行卡、结婚证,若提取共同购房人的,应提供共同购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中相关信息不明确的需提交原件)、《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还款凭证或还款流水,按期还款的,提供最近1年的银行还款明细,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的,提供银行还款凭证;再次申请的,只需提供银行还款流水和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恩施州境外户籍地未提供过当地户籍资料的,需提供当地户籍资料(户口本),已提供过的不需再提供。偿还宜荆荆恩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借款本息的,不需提供户籍资料。

  A:根据购建住房价款、借款人还款能力、所提供的抵押物价值、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缴存情况和信用情况等综合确定。

  A: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当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当月工资;当年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调入单位发放的本人当月工资。

  A:转移是指由于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调动等原因,职工个人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由原单位管理户转入新单位管理户。转移业务有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同城转移是指在恩施州内不同单位间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异地转移是指在恩施州内和州外单位间的住房公积金转移。

  A:单位代办的,凭入职资料、经办人身份证办理转移手续;职工个人办理的,凭本人身份证、工作变动手续办理转移手续。

  Q: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如何处理?

  A: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A:提前还本、提前结清、月对冲签约、贷款进度查询、期限变更、还款账号变更、打印异地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还款明细等业务,均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