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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亲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儿子女儿:房子是我买的不能当遗产k1体育

类别: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06-25 17:23:54   浏览:

  此时的陈树森不仅是儿女双全,家境也还算是过得去。在其他好友看来,自己过的就是颐养天年的好日子。

  但今日体检过户,陈树森老爷子逐渐愁眉不展。本以为能坚持这样的好日子十年二十年,但是没成想这么快就患上了绝症。

  此时老爷子心里就开始盘算了,一方面是自己的名下的储蓄金额不少,另一方面是挂在自己名下还有一套小二百平米的自建房,这也算是能留给儿女的一笔不小的财富。

  或许是看电视剧多了,害怕儿女因为这些房产在自己死后闹矛盾。所以陈树森老爷子直接选择立遗嘱。

  经过周密的考虑,陈树森认为女儿已经远嫁,日子相比于儿子已经算是较为优越了。而自己的儿子腿部还有不小的残疾,有个残疾证,算是个残障人士。

  相比于住在大别墅和丈夫生活的小女儿,显然是自己的儿子更需要自己的帮助。出于这样的心思,陈树森选择将这套房子留给自己的儿子,而并非是自己的女儿。

  其实陈树森老爷子做这个打算已经有些日子了,早在自己患病以前就和自己的女儿商量过,将这套房子让给儿子。

  但是当时的女儿陈丽听到这些话后,直接陈树森说——你要是这么做,那咱们俩就断绝父女关系。

  或许陈树森老爷子自己也知道有些对不起自己的女儿,所以在即将进行最后一步签字的时候,陈树森老爷子才联系到了自己的女儿陈丽进行沟通。

  因为不想让女儿看到自己窘迫的样子,所以陈树森老爷子思来想去后,找到了当地的记者请求他们帮忙联系自己的女儿。最终,在记者的帮助下,他们见到了陈丽女士。

  起初的沟通还算是顺利一些,但在提及想要进行房产转让以及签订遗嘱时,陈丽却突然勃然大怒,而经过一番周折后,记者才了解到这件事背后的真相与曲折。

  在记者刚刚找到陈丽女士的时候,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气愤的。毕竟怎么说老爷子也辛苦把她拉扯大,给了她生命给了她生活的技能,怎么说都不至于赌气直接不搭理老爷子这么久。

  但是随着对这件事的剖析越发的深入,记者发现了另一个事实。在陈丽的叙述中,这套所谓的陈树森名下的房子,其实是自己出钱写自己名字的产房。根本就和儿子没有任何关系,此时所谓的房产转让根本就不成立。

  当时是自己的父亲陈树森,偷偷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了儿子,而当时陈丽就是因为这件事才和自己的父亲大闹了一场。而这一闹,一走,就是数十年没有再回来。

  记者大吃一惊,这和从陈树森那里听到的版本怎么不一样?仔细想想确实如此,即便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好兄弟,还是要在台面上把账算清楚。

  更何况陈树森还是偷偷地将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了更改,这明显将女儿置于一个不利的境地了。

  陈树森在听到陈丽的说法后,立马也进行了反驳——当时就是自己向女儿借钱买的这套房子,而且这笔钱已经还清了。

  并且这套房子后续的装修以及屋子里的家具等等,几乎都是自己花钱置办的,所以这套房子理所应当的属于自己。

  很明显,陈树森的这套说法是有漏洞的——假如说房子是你的,那为什么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你陈树森的名字,而是你的女儿陈丽的名字呢?你为什么还要偷偷涂改成为陈明的名字呢?这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

  记者向陈树森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几经追问后才得到答案。原来当年是老爷子害怕不能把单位分配的房子继承给自己的儿子,所以才出此下策。以自己女儿的名义又买了一套房子,给自己的儿子陈明留着用。

  话已至此,陈丽脸上也有些难过的神色,其实她早就清楚,父母的家产自始至终就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父母的眼里,自己更多的只是与自己的弟弟争家产的工具罢了。

  陈树森听到女儿所说的话后,立马大怒,一度要对自己的女儿动手。好在记者在一旁制止了陈树森的疯狂举动。

  此时记者才恍然大悟,这一切或许就是陈树森的自导自演,一切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名正言顺的继承这套房子。

  而自己的女儿陈丽,自始至终都是和自己的儿子争家产的外人而已。此时感到悲哀的不仅是陈丽,还有记者。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原本看起来不孝的女儿,竟然进行了角色翻转。

  原本为儿子操心的慈父陈树森,却变成了一个费尽心思从女儿身上获取利益的工具罢了。这一切的缘由只有一个——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

  此时原本慈祥的陈树森突然暴露出残暴的一面,让记者都始料未及,他抓住女儿的头,疯狂地砸向桌面,反观女儿仿佛已经习惯了一样,面无表情。

  或许这正是陈丽彻底对父母死心的表现,不仅时常对其进行殴打,精神方面的侮辱也应该不少。

  在老一辈人思想里,其实重男轻女一直都是十分严重的。在许多人眼里,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这句话得到了验证。

  在当时陈树森老爷子得知妻子第一胎怀的是一个女孩时,其实心里还是有一些抵触的。

  所以在女儿生下来以后,大多时候都在思考怎么才能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有钱人——单纯的就是为了能让自己的女儿多返点彩礼钱,好让自己的儿子未来能过的滋润点。

  而也正是在这样的压迫下,陈丽在自己十几岁的时候就辍学了,来到了南方进行打工。虽然在外一直没有得到父母的帮助,但是好在自己足够努力,赚了不少的钱。偶尔也会贴补一下家用,日子还算能过得去。

  一直到与自己的丈夫相识,二人结婚后,生活彻底有了改观。但谁也没有想到,看到女儿生活越来越好后,陈树森一改态度竟然开始向自己的女儿索要钱财。

  目的也只有一个,帮扶自己弟弟,给弟弟卖房子。一度逼迫着陈丽成为一个“伏弟魔”。

  而陈树森老爷子之前口中所说的借钱买房子,这一说法也不属实,陈丽亲口说过,陈树森从她这借的钱从来都没有还过。

  现在还要把自己的房子再给自己的弟弟,这让多年在外不受父母青睐的陈丽,怎么才能接受得了?试想一下,但凡是任何人都会觉得,这个父母的做法实在是有失偏颇——太重男轻女了。

  而最终在司法手段的介入下,这套房子最终的主人还是陈丽。虽然房产证名字被陈树森更改成为了陈明,但是这套房子的归属者依旧是陈丽。

  在前文所述中,陈丽曾多次表述过,自己要和父母恩断义绝——那这个恩断义绝到底有没有足够的法律手段来支撑这个观点呢?

  早些年很多人的认知中,都存在着一个说法——口头协议也属于协议的一种,是生效协议。没错,口头协议其实确实是属于法律协议中的一种,在一般情况下,口头协议虽然没有书面文件来的那么直接,但是生效的场合还是不少的。

  但是在家庭纠纷中,“断绝关系”这样的协议,无论是口头协议还是书面文件。其实法院方面都不会判决执行——完全没有任何先例存在。

  在法律效应中,父母子女的关系就是天生的。无法通过任何手段豁免,更没有所谓的断绝关系这个说法。所以陈丽口头上说的与父母断绝关系,也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去支持。

  在法律中,我们与父母的关系属于自然血缘关系,这种关系只要发生就是不可逆的。唯一可以更改的途径就是——领养。

  但是领养的手续极为苛刻,一方面需要孩子未成年时进行,并且与自己亲生父母的关系以及权利义务全部解除,认养人才可以在法律角度上达成领养这个程序步骤。

  反过来说,既然二人的关系无法通过法律程序完成决断,那么陈丽对自己的父亲不管不顾是否违背了法律定责中的“遗弃罪”呢?

  其实也是没有违背的——在遗弃罪的定责声明中,必须是情节恶劣严重,并且有明显的遗弃行为,才可以以遗弃罪罪名对赡养人进行定罪。而陈丽显然没有达到这几个标准,所以也不会受到任何的刑事以及民事处罚。

  故事说到最后,其实还是父母的偏心导致的这个结果,原本父母可以赡养好两个孩子,可是因为老一辈重男轻女的思想实在是太过于严重,导致陈丽少年时期就无书可读。

  南下一个人打工,不仅需要时常寄钱给家里,还要接受家里无条件的盘剥,显然这是不合理的。

  两个人都是父母的掌中肉,这么做对于自己的女儿显然是不公平的。她没有理由承受如此之多的责任,并且没有理由获得更少的收益。

  陈树森这么多年对自己女儿的行为,显然已经使得女儿逐渐对自己的父母失去了信心。从而间接的导致了这个结果,而陈丽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对不起自己父母的。

  只不过她自始至终都放不下心里的执念——希望陈树森能想清楚,女儿也是第一次做女儿,她对自己与弟弟没有任何亏欠。k1体育